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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我的永恒式 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完成我的永恒式10000字作文?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以下是郭腾鸽写的《完成我的永恒式》范文;

好完成我的永恒式作文10000字概况

  • 作者:郭腾鸽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78段叙写
  • 更新:2020年08月14日 17时31分

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记忆的深处,总有那么一个人被植入彗星的尾巴。在我的回忆录中根深蒂固,拔不掉,移不走。

如果说永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所谓的永恒只能让我自己来完成么 。

这是太决绝 还是太狠心呢 。我不清楚该用什么词藻去形容这个叫做永恒的东西 。

亦或美好,亦或悲伤 。亦或 ,它只是以它的姿态存在于字典中 。在中国的文字中 熟睡千年。

铅笔,橡皮,直尺。

最近喜欢用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简单的擦掉,不用拿胶带或者修正液弄得很麻烦。真后悔自己小时候怎么没好好珍惜用铅笔写字的时光呢。那时候很期待用钢笔写字呐,我到现在还是很喜欢用纯蓝的钢笔水写出的字,很喜欢那种纯纯的颜色。也会喜欢闻那淡淡的墨水的味道。很有感觉,很feel。看着抽屉里放着那块哆啦A梦的橡皮,看着它大大的笑容,会很开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收集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文具。我把它们和那些信放在一起,这样会每天看到。去很多文具店挑很多喜欢的,搜寻哆啦A梦和海绵宝宝的下落。我想,生活就是这样一点点过得充实吧。自己其实有很多癖好的。以前小学的时候喜欢买很多粘贴,小六的时候会买很多关于神起的东西,初一的时候习惯按时去买最小说,即使有时候都懒得看,现在换文具了。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变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的最小说换成了紫色。书中的杂记换成了忧伤的故事。生活中变化的太多,自己也会随着环境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毁灭从前的自己。

点,线条,图形。

习惯在数学卷子上乱画,上课或者做题的时候总是很无聊。翻了很多卷子,只有数学卷子上有那么多涂鸦。自己是很讨厌数学的吧,却还是要努力学。每次都是数学拉分,以前在实验校也是。现在也是。但现在的分数还能用文科弥补回来,可以前却不行。开始对物理感兴趣了,也许因为班主任是教物理的关系。以前一点儿都不喜欢物理,我觉得太没意思。我还记得刚来52中的时候,聂磊说他喜欢物理。可是人总是善变的,他现在不还是什么都不学了吗。有时候自己说过的话和之后所做的事真是对自己的一种讽刺。我也是这样,总是这样。初一的时候学三角形,那时候很认真吧。也很喜欢做那些题。后来进入下一章,到总复习的时候却不再喜欢做几何题了。以前做过的题现在拿来再做也都忘记了。且再也没有从前那份喜欢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几何的讨厌,逃避。甚至越来越痛恨数学。我的脑细胞就是被它们所扼杀的。我的分数就是被它们拽下的。望着很新的数学课本,突然会嘲笑自己很懦弱。不只是因为不喜欢而放弃的,还是因为害怕自己真的不行才放弃的。人总是这样,逃避自己所不擅长的。我亦是如此,逃避躲藏。

钢笔,圆珠笔,中性笔。

还会记得自己曾经对钢笔的好奇,对钢笔写出字的喜爱,对那纯蓝钢笔水的偏爱。小六的时候,却开始讨厌钢笔。嫌灌钢笔水太麻烦,总是弄得满手钢笔水,偶尔会招来同学的嘲笑。然后习惯作业本上用中性笔写字,又总是被老师说。进入初中,代替钢笔的是圆珠笔。每天在桌膛里放一堆圆珠笔,很好用吧。很少断油,又很省。写得还很快,可是却常弄得卷子上乱七八糟。初一下的时候又用上了中性笔,黑色中性笔。那时候钟爱黑色的字体。每次去东苑都会买很多那个牌子的中性笔。可是到最终是什么牌子的我却忘记了。我记得后来晨光也有出这种笔。很少断油,应该说我用过的都没断油。写的也很快,很浓的黑色,写出的字很漂亮,很喜欢。经常用它在本子上写很多字,写很多随笔,记录自己的心情。初二来到52中,只让用黑色中性笔写字。时间久了我却开始讨厌黑色中性笔了。笔袋里的黑色笔很少,很多的圆珠笔或是蓝色的中性笔。可是每次考试答卷子或是写作业不得不看着黑色的字体出现在我的卷子或是作业本上。很无奈却又无能为力。喜欢可擦中性笔的颜色,晶蓝。很纯的颜色,看着心里暖暖的。

周杰伦,许嵩,曾轶可。

喜欢周杰伦的歌一直都没变过。这次期中作文《一首感人的歌》,写了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虽然只有43分,可是却没有什么难过没有什么计较。因为他在我眼里是最好的。他的一切是我无法用词藻形容出来的。低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是他而已。就只有他,让我可以如此在意。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想起最初喜欢他的我。很单纯,很幼稚,亦很天真的喜欢着。即使知道这是无厘头的追崇而已。我不是他的粉丝,我对他不是崇拜。只是喜欢而已,除了喜欢毫无别的。喜欢他这个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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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1)班 郭腾鸽   时间:2020-8-1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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