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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情如海,寂寞如海 100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10000字:怎么写好才情如海,寂寞如海10000字作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以下是魏钰逸写的《才情如海,寂寞如海》范文;

好才情如海,寂寞如海作文10000字概况

  • 作者:魏钰逸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100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71段叙写
  • 更新:2024年05月10日 12时53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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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人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翻出许多年前的笔记本,最后的一页记了这么一段,淡灰的纸纹,和前面工整的课堂笔记隔了许多页的空白,那时大约也梳两根整齐的辫子,读不懂张爱玲,便透过窗子看风里的那些花树。后来隔了年月,也不晓得是添了第几炉香,总之纷纷乱乱的,一些颜色沉了,尽了,只剩下半个表灰的天,心的檐角便浮现出了一个白生生的月来。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看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其人便是!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娩,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张爱玲给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取名《传奇》,里面的故事也很有些怪异的色彩。可是照我看,张爱玲是个顶不相信传奇,顶爱讲实话的人,她曾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是个俗人。年幼时她就许下宏愿:“8岁我要梳受精司头,10岁我要穿高跟鞋,16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吃一切难以消化的东西。”中学时,她得了生平第一笔稿费,却居然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她甚至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看来真俗,其实张爱玲不过是把现实看得分明,把人生看得清楚。她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许多人只顾赞美人生的华美,唯有她写的是这华美下咬啮性的烦恼,这哪有什么传奇可言!

这中间遭逢了繁华旧梦。我称它为繁华,是因为人生这苍白的底子,即便是一些细小的情节,在浮世里也显现出无比累赘的色彩。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遇到一些恰好的人和事,然后交错而过走出命定的结局来。其实大概什么也没有发生,有的只是我们虚妄的幻觉吧。像一本线装老书上的尘埃,却需要在书的尽头细读才能翻点出那些苍凉。

在张爱玲的笔下,到处是平凡的市民阶级,没有大善恶,没有灵与肉斩钉截铁的冲突,没有英雄,也没有侠客,有的只是平平常常的生活,平平常常的男女之事。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薇龙由一个良家女子,一个专心求学的女学生沦为风月场朝左的交际花,这原是表现送来冲突,灵肉矛盾经典题材。但在我看来,薇龙仍是原来的薇龙:聪明、漂亮、固执、要强,女孩子的矜持和虚荣,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却早已是物是人非。正如坐在一辆极速下滑的车里,并不觉得自己动,却已坠入了万丈深渊。再如《金锁记》,七巧由哥嫂做主,嫁给了姜家先天瘫疾的二爷,面对行尸走肉的丈夫,勾心斗角的家族,仅为啃着一点金子的边,一步步走向心理的变态。疯狂地报复,疯狂地反抗,戴着黄金的枷,用沉重的枷角劈向旁人,这是一段痛苦而苍凉的故事,而在张爱玲的娓娓道来中不知不觉地就度过了30年的春秋,一个凄凉的句号,一段尘封的往事,实在令人震撼和叹息。再如《色•戒》还有《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切该成为传奇的故事,在她的小说中只是一个个悲凉的叹息。张爱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爱钱爱穿爱吃的张爱玲文本。她的俗,无法产生神奇。

哪里有这么过于欢喜和悲凉的人生呢?世人只是远远地看去,那是谁似笑非笑地斜靠在红木雕花的门框上,颊上贴了两片胭脂,身裹光艳的翠色缎子,头发一圈一圈地做成花,从前额一直贴到耳后去。锣鼓胡琴,四面灯光,她起身走台步,移到红红绿绿的场子中央,一招一势都美丽苍凉,韵味十足。

文字是一种冷漠的卓然。但是,她同时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在那部《倾城之恋》中,我发现了她潜藏很深的秘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那是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可她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可怜的女人,才情如许,聪慧如许,但女人始终是女人,她依然无法抗拒人世中琐屑平淡的幸福——“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倘不曾深爱过,伤痛过,又怎会有如此深沉的感叹?

丈夫胡兰成,后与其它女人有染,爱玲飘去一页信笺表示缘尽,然而一杯苦酒,一饮南明尽后才发现那是一杯久久女儿红,顿时心里酸甜苦辣乱作一团,阵阵绞痛袭来,有同样颜色的液里从眸子里涌出.

爱情受挫后,去美国与左翼文人赖雅相遇,后赖雅去世,从此张爱未嫁人,甘守孤寂,不问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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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3)班 魏钰逸   时间:2024-5-1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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