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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三: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9500字

文章摘要:高三作文9500字:怎么写好题目三:只道红窗,谁觅闲愁9500字作文?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谁在追随 我们还留下后尾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为了自己的美丽为了他无法企及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小作文结束)只道红窗,谁觅闲愁茜纱下,白水流,遥看红窗女独纺。以下是周晓萍写的《题目三:只道红窗,谁觅闲愁》范文;

好题目三:只道红窗,谁觅闲愁作文9500字概况

  • 作者:周晓萍
  • 班级:高中高三
  • 字数9500字作文
  • 体裁
  • 段落:分127段叙写
  • 更新:2022年03月29日 07时19分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

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茜纱下,白水流,

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

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茜纱下,白水流,

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

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茜纱下,白水流,

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

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茜纱下,白水流,

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梦还没碎 得好好珍惜才对

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茜纱下,白水流,

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在街头的盛夏 学习着优雅

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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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离开了混沌 新生一触即发

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就背起背包 离开童话

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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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为了自己美丽

为了他无法企及

我将一个人 继续旅行

(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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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落一抹闺情芳绣。

念去去,千里烟柔。

本无可恨、女儿自作,嗟叹诗,看恁永久。

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那个童年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捕捉蝴蝶,穿着孩子气的牛仔裤,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花纹。有一两只天真的蝴蝶信以为真,我百转千扑捉不得,当我心灰意冷临走的时候,它却冷不丁向我的身体扑来,如一块磁铁般吸住了那些美好的花纹,竟不愿离去。

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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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的绿荫 照亮了我头发

我想我应该 独自开花

才会懂得 将有的牵挂

咖啡和泡沫红茶 我尝着高贵和廉价

用相机拍摄 溜走的年华

随手作着不成章涂鸦

幻想有谁惺惺相惜 潸然泪下

是不是只能这样子旅行 远走高飞

谁在追随 我们留下后尾

是不是独自开始写日记 比较清醒

才能一直保存着仙境

午后的树枝桠 有鸟叽叽喳喳

睡着的城市 停着的公车大巴

认识一个女孩 有亮色的脸颊

跟着音乐 我们想敲醒神话

生活会有摩擦 怎样能光光滑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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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当我年满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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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喜欢这样子旅行 穿越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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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写起了第一篇日记 就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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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结束)

只道红窗,谁觅闲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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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看红窗女独纺。

那一年秋来春去,莫引起,多少闲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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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总是很喜欢蝴蝶的。从小时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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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到现在还留在我脑海里。不仅是因为那戏剧性的变化。我总是觉得吧,这蝴蝶,它与我大概是有某种寓意的。像一种命运。挥之不去。

长大之后知道蝴蝶是害虫,是由毛毛虫变来的。但我想大多数觉得这娇小的生物很漂亮,需要凝神屏息的人,望着它们时往往想不到前身。有时候,我害怕那种长着大块斑纹,如同经历过地狱烈火一般的蝴蝶,虽然它们采蜜的姿态是那么轰轰烈烈而奋不顾身。我最偏爱那种白蝴蝶,越白越好。最好,像是没有沾上任何草汁的污渍,纯白的一张纸,比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还要柔软。令人不敢捅破那一层漂浮在空气中的膜。

这体现了我今后对白色的偏爱。迷恋上白色是因为那种纯粹的不带杂质,正如同对于蝴蝶这种单薄而娇矜的生物的喜爱。黑色和白色作为时尚界永远的流行色,也停留在了我的生命之中。

那时候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年轻女孩子,老是穿这两种颜色,不嫌老气。

我却总是觉得,我要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下去。这体现了我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个体,虽然平凡而令人不屑,却是属于自我的一个小小的准则。我喜欢那样分明,那样不带模糊和暧昧的爱憎。

对于写作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对于生活,乃至今后的爱情友情,都应该是这样。或许用最简单的方式,就一笔轻轻带过了。可是于我来说,那里面深深藏着的意蕴,没有必要被刻意提起,懂的人,自然懂。

我很喜欢自己曾经写过的一句歌词。它叫“让另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潸然泪下”。

我喜欢我变成那样一只蝴蝶。或许在梦里,或许在幻想里。然而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作为蝴蝶本身,是不大可能有这样的思绪的。历史上的“蝶恋花”,历史上的“庄周梦蝶”,那也都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

于是若是有转世什么的话,我觉得,还是当人类比较好。因为作为人类有这样的权利,用思想将自己随心所欲地幻化成别人乃至别的生物,对着它空欢喜,或是空悲切。

他们说,孤独的人往往容易有很强的恋物癖。

幸好我不恋物。我总是觉得,一种孤独的状态很容易发展向极端。但我的家里还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偶,有时候我甚至不能容忍它们集体处于我的架子上,与书橱里的历史,心理学啊什么的相比,再加上这个房间里的十八岁女孩,好像的确,奇怪了一点。况且我也不想做现在我们班某些男生很痴迷的萝莉型。哦天哪。

不过一直没有舍得扔掉它们,估计是源于小时候的幻想。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是因为它们在陪伴我的时候,我将一部分情感和童年的时光消磨在了它们的身体里,于是它们褐色的玻璃球眼睛渐渐开始不那么迷茫,放大开了瞳孔。这样执拗的幻想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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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中高三学生(6)班 周晓萍   时间:2022-3-29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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